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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校 行政学院精品课大赛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8-12-21    来源:教务处    作者:    编辑:教务处    审核:    访问数:人次
 

  为深入实施教学品牌战略,全面推进教学精品工程,突出精品课程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校(院)精品课评选工作,推动校(院)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精品课大赛重要事项由校(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务处负责精品课大赛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

  精品课大赛由相关校(院)领导及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分值比重90%),校(院)非参赛专职教师组成大众评审组(分值比重10%),共同按照《精品课大赛评分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开展大赛评审工作。

  大赛规范 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校(院)在职专职教师。

  总体原则精品课大赛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大赛时间和赛制安排精品课大赛每年春季学期举办一次。大赛赛制贯穿春季学期的始终,分预选准备(3月份)、初赛(4月份)、复赛(5月份)和决赛(6月份)四个阶段进行。

  选题范围大赛选题重点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凸显党校和行政学院特色,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六方面: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

  3.党的十九大精神

  4.党性教育

  5.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现实问题

  6.增强领导干部执政本领

  (五)名额分配

  各教研部推选3—5门选题范围内的新老专题进入预选准备阶段;其他教研人员自主申报选题范围内的新老专题进入预选准备阶段(按照所申报选题学科方向,纳入相应教研部进入集体备课等后续环节,不占用教研部参赛名额),每人限报1门。

  同一教师已获得校(院)精品课奖的同一专题不再参加评选;获得上一年度优质课奖的课程,通过选题评审会后,直接进入复赛(占用教研部参赛名额)。

  各教研部申报选题不得少于3门,未按要求报送选题的教研部,由教研部主任申报补齐,并取消教研部及所属全体教师年终教学奖项评选资格。

  评选标准(一)坚持党校姓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关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学术框架和科研含量。拥有完整的学术框架,能够给学员提供一套分析问题的理论参照坐标;同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动态,并对有关问题有深入研究。

  (三)理论维度和现实维度。能够较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

  (四)国际视野和历史参照。能够进行古今中外的对比分析,提供国际经验和历史借鉴。

  (五)独到的语言风格和适宜的表达技巧。

  大赛流程 预选准备阶段(分四个环节) 1.学习观摩

  教务处于每年3月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全校专职教师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学习观摩:(1)全国党校系统、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含录像课);(2)校(院)精品课奖获得者讲解示范课;(3)大师名家专题辅导如何打造精品课。

  各教研部在学习观摩基础上组织本部全体教师就如何打造精品课,打造什么样的精品课等内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充分讨论。专题会须提前报教务处备案,并邀请分管校(院)领导全程参与。

  2.确定选题

  按照教师自主申报和教研部指定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各教研部积极鼓励教师申报选题。申报教师须填写《自治区党校 行政学院精品课大赛申报表》(见附件2),并同讲义提纲等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校(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于3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选题评审会,由申报教师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申报选题意义、框架结构和学理支撑等有关内容。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并现场表决,通过选题评审会的申报课程确定为参赛课程。

  3.集体备课

  参赛课程的申报教师须根据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起草完整讲义、制作完整课件。各教研部于3月底自行组织集体备课会并提前报教务处备案。集体备课会可邀请校委领导和校内外专家学者参加。

  4.资料准备

  通过教研部集体备课会的教师须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完善讲义和优化课件。相关资料3月31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提交专家评审组审议。申报教师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技术部须安排专人全程为教师提供课件制作技术支持。

  初赛阶段 初赛比赛日为4月份的周二或周四。比赛方式为专题讲授,时间为1小时。专家评审组和大众评审组现场打分。排名在初赛课程前三分之二的课程进入复赛。

  复赛阶段复赛比赛日为5月份的周二或周四。比赛方式为专题讲授,时间为2小时。专家评审组和大众评审组现场打分并点评。排名在复赛课程前二分之一的课程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决赛比赛日为6月份的周二或周四。比赛方式为专题讲授,时间为2小时。专家评审组和大众评审组现场打分并点评,评出精品课2门、优质课3门,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奖项设置(一)精品课奖

  获得精品课奖的教师,在校(院)范围内予以表彰,年终考核加1分,每门课程奖励10000元,课程纳入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库。

  (二)优质课奖

  获得优质课奖的教师,在校(院)范围内予以表彰,年终考核加0.5分,每门课程奖励2000元。

  其他要求(一)各教研部要高度重视精品课大赛,以精品课大赛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与。预选准备阶段的集体备课会要与各教研部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校委对各教研部的组织准备情况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

  (二)参赛教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认真对待精品课大赛;要对讲义和课件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反复打磨;要高标准、严要求向高质量对标,向出精品努力。参赛教师比赛全程须着正装,鼓励脱稿讲、站着讲。

  (三)参赛教师要将完善优化讲义和课件贯穿精品课大赛始终。大赛结束后要对照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评选标准来持续修改完善。

  (四)参赛教师要将精品课大赛与校(院)教研咨一体化项目申报结合起来,抓早抓小,统筹谋划。

  (五)校(院)所有在职专职教师须全程参与精品课大赛集体听课,除校(院)安排的教学任务外,一律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院)领导审批,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六)获得精品课奖的课程讲义要以精品课、公开课的形式协调中央党校出版社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精品课大赛的光盘要协调宁夏人民出版社或国家行政学院电子出版社出版。

  七、组织保障

  (一)精品课大赛初赛、复赛和决赛各阶段全程安排录像,由信息技术部组织专人提供技术支持。每个比赛日结束后,教务处及时将所有录像反馈至参赛教师。教师应对照录像进行分析、总结和提升,鼓励教研部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分析,总结经验。

  (二)生活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为精品课大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校(院)有关部门要通过校报、公众号、校(院)网站等多种媒体对精品课大赛广泛宣传,在校(院)上下形成树匠心、育匠人、出精品的浓厚氛围。

  八、附则

  (一)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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