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校(院)法学教研部积极探索“教师指导+学员辩论”的教学模式,在2021级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班运用辩论式案例教学的方式,推进教学工作创新,促进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此次辩论式案例教学,以某市出台对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予以明令禁止的《公务员思想道德规范》是否应获得支持通过为辩题,由8名学员组成正反方展开激烈辩论,并邀请班主任及4名学员担任评委。通过学员陈词、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阶段,双方辩手引用《宪法》《公务员法》《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等,找准辩题要点,抓住细节辩点,以思想碰撞、用言语交锋,现场辩论精彩纷呈,掌声不断,气氛热烈。最终评出优胜辩论团队和4名优秀辩手。
辩论结束后,法学教研部主任周晓军教授进行点评,认为此次教学活动形式灵活、效果较好,在今后的教学中,将进一步丰富教学方式和载体,通过案例式、辩论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进一步提升教学的有效性、鲜活性和针对性,深化学员的感性认同、理性思考和自觉行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学习推向深入、取得实效。
学员纷纷表示,此次辩论式案例教学形式新颖,融学思践悟于教学全过程,让学员们在面对面交锋、探索性讨论中,实现知识学习、观点碰撞、思路拓展、认识提升,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