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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职能定位的思考
 
 
时间:2020-04-22    来源:    作者:周武壮    编辑:    审核:    访问数:人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回答了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的性质、地位,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校姓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根本原则,也是《条例》贯穿的一条主线。可以说,党校姓党是党校(行政学院)最鲜明的特征、最根本的原则、最独特的优势。一是更加强调政治方向是党校(行政学院)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条例》明确指出新时代的党校(行政学院)业为谁兴、功为谁建、言为谁立的问题,明确了举什么旗帜,讲什么内容,如何讲,指出要遵循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更加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特别强调教学布局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明确要求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课程设置和课时占比,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作为重要目标,把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作为着眼点和出发点,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更好地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三是更加重视把握好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政治方向。《条例》规定要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不能把探索性的学术问题等同于严肃的政治问题,也不能把严肃的政治问题等同于探索性的学术问题。另外,《条例》 还明确了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把政治合格作为第一标准;在纪律要求上,把政治纪律作为第一要求等等。
  职能定位更加重要,为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奠定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党校(行政学院)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党校(行政学院)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条例》规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领导,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在领导内容上提出了量化细化的具体要求。由此可见,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的地位更加重要,也为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增添了新动力。其次,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与 2008 年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最明显的一个区别就是培养对象的变化,即由“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变成了“党的领导干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无论从党校(行政学院)本身的定位还是培养对象的界定来看,都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是党的领导干部,都必须接受相关教育培训;第二,从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对象的范围来看,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学校,除了培养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培养党的其他领导干部。第三,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这是《条例》对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对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职能的新拓展。《条例》 指出,科研工作要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同时,强调党校(行政学院)的出版物、新媒体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服务,进一步为科研工作明确工作方向。第四,党校(行政学院)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也对党校如何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此次《条例》又明确指出,党校(行政学院)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智库,应当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由此可见,充分发挥重要智库作用,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规范、有序发展,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是新时代赋予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目标任务更加明确,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的八项基本任务充分体现出新时代对党校(行政学院)职能定位的新要求,为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一是在培训对象上有了新变化。培训对象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干部”变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同时,明确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这既是新时代党中央对新组建党校(行政学院)新的要求,也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使命任务。二是在科研咨询上有了新要求。《条例》总则第五条中的第二项和第四项内容围绕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了全新的明确,强调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更加强调了科研咨询工作的重点是什么,明确了怎么办的问题。三是在承办班次和对外合作上有了新扩展。《条例》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不仅要承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师资培训班,还要承办理论研修班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另外,将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改为“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从涉及的对象和范围来看,职能都有了新的扩展和规范。四是在具体职责上有了新任务。《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要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同时要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这都是《条例》赋予党校(行政学院)新的职责、新的任务。
  (作者系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校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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