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校(院)对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因信息技术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个别考生放弃面试,现将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校纪检组、人事处,邮编:750021,举报电话:(0951)6660205、6660160、6660163。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自治区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应聘,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面试资格。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学院 2017年9月15日 自治区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季 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