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面试、体检、考察,现对我校(院)拟聘用的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宁夏党校 行政学院举报。 来信请寄:宁夏党校纪检组、人事处,邮编:750021,举报电话:(0951)6660206、6660160、6660163。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45。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校(院)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附件: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 2017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