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主任、教学点:
根据《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两年内完不成毕业论文者,责令其退学”的规定,经研究生部研究决定,对张俊伟等81名学员给予退学。
2013级领导哲学专业武警班:张俊伟、陈伟、宋明桥;
2013级经济管理专业直属班:买克、汤楠、张云轩;
2013级经济管理专业中卫班:李刚;
2013级经济管理专业石嘴山班:李占文;
2013级法学理论专业直属班:张德全、朱晔、张蓝之;
2013级政治学专业直属班:贺学军;
2013级工商管理专业直属班:马嘉庆、张瑞;
2013级公共管理专业直属1班:金晶、魏李虎、闫珊珊;
2013级公共管理专业直属2班:曹乃虹;
2013级公共管理专业吴忠班:马俊杰、王鹏愿、谭仲昆;
2012级经济管理专业直属班:马增超、王先;
2012级法学理论专业监狱局班:何秀娟、金鹏、李勇、孙越、袁发龙、赵永立;
2012级工商管理专业直属班:张同祝、王雅芳、马力、戴乐、杨一帆、高静;
2012级工商管理专业吴忠班:岳海涛;
2012级工商管理专业阿盟班:王虹、侯琰、白璐、梁丽娟、刘宇;
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直属班:孙常虹、赵峰、党莎、马胜楠、马辉;
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石嘴山班:王松林;
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阿盟班:何婧、扎迪雅、郑灵、侍博元、李波;
2011级经济管理专业直属班:丛宁;
2011级法学理论专业直属班:马晓军、李海霞;
2011级法学理论专业监狱局:贾敏;
2011级政治学专业直属班:潘娜、杨宇哲;
2011级工商管理专业直属班:马浩、赵海;
2011级工商管理专业固原班:夏国荣、祁涛;
2011级公共管理专业直属班:朱健、杨涛、常超、姚爽;
2011级公共管理专业石嘴山班:付雪野;
2011级公共管理专业吴忠班:刘吉强;
2011级公共管理专业阿盟班:纳日娜、任仲民、张阿萌、郭璐璐、李鑫、王晓凤、邱志刚、许若男、杨丽黎、许鹏、吴波、王燕、许鹏飞。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9年3月11日
(根据宁党校研发〔2019〕4号文件,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