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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公告
 
 
时间:2021-05-11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    审核:    访问数:人次
 

  为做好我校(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确保面试质量,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院)实际,就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组织领导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郝彤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院)人事处,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柳自明任办公室主任。

  三、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我校(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内容

  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知识、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等。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6:30。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6号楼。

  考生根据面试时间,提前1小时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半小时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的方法和程序

  1.考生应于面试前一天下午5:00前到我校(院)人事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面试考生在《面试抽签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其余人员在备课室、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进入候分室。

  3.试讲题目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提前一小时发放,考生拿到试讲题目并在《面试题目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后,到备课室准备。一小时后进行试讲和答辩。

  4.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每位评委独立评分。面试结束后,评委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按照统一评分标准现场实名制评分。

  5.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面试采取百分制,试讲占80%、答辩占20%,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值相同时,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考虑。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评委的组成

  评委由校(院)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

  八、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备课室。

  2.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司钟席、巡视席、监督席、计核分席和旁听席。

  3.面试前对面试评委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在读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5.记时员在试讲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在答辩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主评委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6.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评委和纪检部门人员签字确认。

  7.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九、面试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发〔2006〕35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或师生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由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951-6660165、6660160、6660163

  监督电话:0951-6669383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学院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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