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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执行上坚决不打折扣
 
——校(院)召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
 
时间:2021-01-06    来源:王文艳    作者:王文艳    编辑:王文艳    审核:    访问数:人次
 

  1月4日,常务副校(院)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文龄主持召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报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疫情有关情况,研究审议《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告(第七号)》,安排部署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校(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剧。从近期检查抽查情况看,部分教职工和学员暴露出思想认识跟不上、制度执行打折扣等问题,一定要保持思想高度警惕,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最大限度保障教职工、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规定措施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入脑入心入行。二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要按照《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告(第七号)》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口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制度规定,绝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橡皮筋”“稻草人”。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履行好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自觉服从校(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组织,做到领导、组织、机制、人员和标准“五个不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压紧压实属地、单位、部门和个人“四方责任”,深入细致抓好具体工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要自觉肩负法律责任、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执行防控要求。四要加强督查检查。校(院)督查室要紧盯疫情防控各方面、各环节,加大假期前和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力度,不断织密疫情防控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通报要点到具体人、具体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聚集活动、擅自外出、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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