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常务副校(院)长蒋文龄主持会议并发言,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条例》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强化政治担当、履行职责使命、提升质量水平,不断推动校(院)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蒋文龄指出,《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蒋文龄强调,党校在承担《条例》明确的理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的管理工作等重要任务上肩负重要职责。校(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一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专题质量、现场教学质量、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课程质量;抓好“经典讲堂”,不断夯实教师“用学术讲政治”的书底子;规范用好“2+x+1”集中研讨式学习,提升校委理论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效果;加大理论宣讲力度,组织年轻教师下基层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的理论宣讲工作;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阐释和学术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二要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上发挥党校作用。要把研究回答新时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按照《校(院)学科建设三年规划》要求,抓好基础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通过效率、团队、人才和结果体现学科建设成效。教学培训工作要体现“用学术讲政治”要求,理论研究要体现学理化,决策咨询要高度聚焦、深入调研、突出质量,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举措全力落实《条例》要求。三要以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校(院)宣传工作上台阶。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压实宣传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合力打好宣传思想工作“总体战”。要坚定不移举旗帜,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要把握规律促创新,不断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的理念方法,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强媒体传播力量,让校(院)宣传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
会上,副校(院)长李培文、校委委员张继业分别就如何理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如何把握《条例》的目标任务,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