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1次集体学习会,学习研讨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常务副校(院)长蒋文龄主持会议并作小结,郝彤、李培文、马国君、张继业、王丛霞等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谈了学习认识和体会。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系统研究部署了新时代宁夏民族工作,提出了新时代宁夏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要求,谱写了新时代宁夏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新篇章,对推进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实施意见》对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应用研究体系做出具体部署。党校(行政学院)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在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上要走在前作表率。一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要通过2+4理论学习机制,全面深刻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办学治校具体行动上和各项工作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走深走心走实。二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宁夏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宁夏作为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宁夏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向努力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目标共同奋进。三要扎实推进宣传教育和应用研究体系建设。要高质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理论宣传和科研咨询、广泛开展下基层宣讲,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研究,依托宁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术研究实践基地,加强理论研究,持续正本清源,努力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贡献校(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