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校(院)新闻 | | | | | 基层校(院)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树立 《条例》 执行权威 创建县级党校新局
 
 
时间:2020-04-22    来源:    作者:董 彦    编辑:    审核:    访问数:人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党校工作的实践经验,以制度形式明确了新时代党校工作的基本遵循,向党校制度的成熟定型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必将指引和开创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学习新《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强烈的时代性。新《条例》的出台正值我们党全面擘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历史时刻。在此大背景下,新《条例》应时而出,彰显了中央对党内治理一以贯之的坚强决心和制度治党的治理理念,通篇闪耀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辉光。因为在此之前,中央已经就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处分、党内监督、党内问责、支部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内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出台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基本接近完成,党校教育培训可以说是党内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因为这里是集中解决党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总开关的重要阵地,是教育他们向党中央看齐的最直接的渠道。所以此时出台《条例》将有力促进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推动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制度更加趋于成熟完善。
  二是鲜明的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新《条例》紧扣这一历史任务,从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入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对党校工作的职能定位、工作方向、遵循原则、基本任务、培训目标、领导体制、教学布局、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各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明确和规范,赋于了党校较以往更加鲜明的政治定位、政治特色和政治属性,使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贯彻得更加彻底、体现得更加清晰。这种极强的政治导向,使党校工作与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保证了党校工作始终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效服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时,政治要求也更加严格。如在工作原则上,首先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教学布局和学科建设上,首先要求把学习研究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作为中心内容、首要任务和研究重点;在队伍建设上,首要标准就是政治合格,引进人才的标准也将政治素养放在第一位;对机关党建,明确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建设为目标,要求较以往更高。
  三是明确的针对性。新《条例》的问题导向非常明确。其对政治要求、结构框架、文字表述等方面的大幅修改,明显地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尤其是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形成的认识、观点、经验和做法等最新实践成果,并将之制度化、规范化,体现出了强烈的针对性。如党委主体责任、党校政治定位和工作特点、意识形态管理等问题都根据新的实践作出了明确要求;对校风学风建设及基层党校基础建设等薄弱问题和环节也作出了强调和明确;对党校从严治党的主体及专兼职教师占比等以前工作中比较模糊的问题也给予了厘清;尤其是将旧《条例》中“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本《条例》的部门和单位,应给予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直接修改为“对违反本《条例》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了《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应有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杜绝了执行上的缩水和随意性。
  四是突出的实践性。对旧《条例》中一些较为笼统的要求进行具体化也是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如对党委办党校的主体责任,直接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要每年专题研究党校工作;在培训目标上,将“两个维护”、初心使命、人民中心观、斗争精神、纪律规矩等内容充实进来,使培训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在班次设置上,对各类班次的学制及培训内容和重点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保证了培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在教学布局中,将教学的着眼点由原来“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具体化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几字之差却内涵迥异,教学目标指向由宽泛到具体,重点豁然明朗;在学科建设上,不仅对建设重点提出明确要求,而且从取向上提出了“突出党校(行政学院)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要求,而不再是“与国内外发展趋势相衔接”;在科研纪律上,明确要求“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并在“双百”方针之后,增加了“严明政治纪律,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为学术研究确立了原则、划出了边界;在学员管理上,不仅删掉了“坚持以人为本”,增加了“严格培训管理”,而且将“思想政治教育”直接明确为“党性教育”,并要求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强化了党校“严”字当头的办学治校方向;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整条删除了原来的人事管理制度,提出“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以法规形式明确指出了党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在教学科研人员的素质要求上,也由原来相对宽泛的要求具体为“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为教学科研人才的培养选拔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和方向。这些规定性内容,从内涵、边界、方向的确定上,不仅有利于《条例》精神的理解贯彻,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
  学习对照新《条例》精神,县级党校还存在很多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如师资力量、基础建设薄弱,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还缺乏队伍和体制机制内在支撑等,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培养能力还有很大差距。
  要贯彻新《条例》,切实推进县级党校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根本性问题上对标对表,取得实质性突破。一在执行权威上有突破。要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使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本人,深刻认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新《条例》出台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意义,从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树立对《条例》的敬畏意识,为《条例》的贯彻执行扫清思想上的障碍。二在班子建设上有突破。要切实落实校务委员领导体制,将骨干教师加入到决策集体中来。在此基础上,落实业务副校长从一般教师中选拔制度,从班子结构和综合素质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领导的有效性。三在队伍建设上有突破。落实新 《条例》“专职为主”要求,放开专职教师入口,保证县级党校正常教学的师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明确党校教师“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具体内涵,首先应在身份转换、任用交流、称职待遇等方面提出符合党校特点、有明显吸引力的规定,吸引更多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党校队伍中来。
  (作者系中共彭阳县委党校<彭阳行政学校>副校长)

 
 
最新文章
 
>>   理论专题课要讲准讲深讲活
>>   牢牢把握职能定位 实现科研工作提质增效
>>   全区第一期年轻干部培训班:样板示范 亮点频闪
>>   用好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本教材
>>   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头等大事
>>   构筑教学质量提升的“四梁八柱”
>>   党校办学治校的原则和工作方法
>>   牢牢把握新的职能定位 推动科研工作提质增效
>>   加强业务指导有效发挥党校(行政学院 )整体功能
>>   贯彻落实 《条例》 提升培养质量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09 -2018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155号  邮编:750021  电话:0951-6660109  传真:0951-2082542  ICP号:宁ICP备05001228号-2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