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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 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时间:2020-04-22    来源:    作者:武文诣    编辑:    审核:    访问数:人次
 
      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战略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级党校学习贯彻 《条例》 精神,必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坚持党校姓党,在提高思想认识上着力《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同志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反映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创新、体制创新的新成果,体现了党中 央 对 党 校(行 政 学院)工作的新要求,为新 时 代 党 校(行 政 学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 了 方 向、提 供 了 遵循,也给县级党校带来了新机遇、增添了新动力。《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建设,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直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办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对于加强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级党校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条例》内涵,充分认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要性,在深化对党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上紧思想的“发条”、铸牢执行的“紧箍”。要始终坚持党校姓党,一切教学、科研、办学活动都必须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遵循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引导广大学员补钙壮骨、固本培元,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不断强化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服务,发挥好党校教育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的作用,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突出主课主业,在创新教学理念上着力《条例》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办学指导思想,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办学第一任务,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第一目标,把政治合格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标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在教学理念上要不断创新,坚持党校必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党校教学工作的重心是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要加大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重点部署、设计教学项目时重点安排、配置教学资源时重点保障,让重中之重真正“重”起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治思维教育、政策教育、反腐倡廉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国防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要加强主课学科建设,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努力形成结构严谨、内容丰富、科学完备的课程体系。要合理设置主体班次和学制,分专题分领域精准施训,切实加强党校教学工作。
  要提升教学质量,在办学体制改革上着力推进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是增强党校教学工作活力的有效途径。《条例》提出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体制改革,要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推动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因此,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大力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整合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符合党校教学、科研特点的项目管理、经费使用、成果转化机制。大力实施“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坚持“专职为主,专兼结合”原则,按照“培训一批、引进一批、储备一批、聘请一批”的思路,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学者、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人物担任兼职教师,努力满足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需求。教学质量是党校的生命力所在,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提高党校教学质量,必须紧抓教员和学员两大主体、教与学两个环节,加快形成以提升教学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责任落实机制;要坚持从严治学,教育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校规校纪,使党校真正成为不良风气的“净化器”。抓好专兼职教师管理,对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要作为学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将党校办成风清气正的学府。
  要丰富教学内容,在转变教学方式上着力面对新时代的发展与挑战,党校要适应时代特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转变教学方式,努力实现由传统教学方式向现代教学方式转变,不断增强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真正把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和改进工作的本领。积极探索异地延伸教学和跨院校合作培训模式,改进和完善模块化教学、讲授式教学,综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情景式教学,探索建设党校“互联网+”现代教学新载体,加快实现视频教学上下联接、共建共享,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辐射传导效应。积极借助于网络技术,拓展网络平台,通过模拟面对面的学习环境,使学习成为真正跨越时空、充满乐趣的求知之途。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视、听、说、写、辩等能力,由单一的课堂授课向多元化、灵活性的教学方式转变,从过去灌输式教学向研讨式教学转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新要求,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为着力点,不断增强培训内容的前沿性、实用性。要坚持以用为导向,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工作特点,切实做好教学规划、课程设计和教材开发,提高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精准度。要坚持以学员为本,关注学员需求,激发学员的动力和活力,全方位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要提高干部素质,在党校队伍建设上着力深入学习贯彻 《条例》 精神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指导教学工作。通过对《条例》精神的解读,推动党校教学工作在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方面提质增效。要在活学活用《条例》内容上,深入调研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约发展因素等矛盾积弊,探索行之有效的改进办法,提高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认识到《条例》的实施是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难得的发展机遇期,要主动适应、主动作为、抢抓机遇,坚决打破思想束缚,用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面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要坚持高质量标准,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优良业绩、优质服务践行教学工作,在党校(行政学校)学习中磨砺自己,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要创优办学环境,在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上着力《条例》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图书馆等设施是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条例》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困难有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应当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办学治学的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要认真贯彻《条例》,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创优办学环境,要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内涵深厚、具有鲜明特色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更好地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中共中宁县委党校〈中宁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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